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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甘肃省第七届委员会主委会议制度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4-22 10:5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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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委会议由主委、副主委、秘书长组成。主委会议在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主持社省委工作。
    主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或受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由主任委员与专职副主委及秘书长协商后决定。必要时由专职领导办公会议决定安排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
    主委会议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表决时,赞成票数达到或超过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主委会成员如不能按时出席会议,需以文字形式请假,说明不能出席会议的理由,由社省委主委批准。
    主委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民主生活会。
    会议记录由社省委机关人员担任,并负责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由主委或专职副主委签发。
    主委会议职权:
    1.贯彻执行社中央的决议和决定;
    2.研究并决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及议程,审议提交需要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和文件,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
    3.组织实施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决定,检查工作的进展及落实情况;
    4.研究并决定省属委员会届中调整的人选;
    5.审定以社省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6.定期听取机关工作汇报;审议机关正处级干部的任免意见,讨论并决定机关副处级干部的任免;
    7.研究并决定社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
    本制度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