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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促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15 15:2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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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省水土流失现状及主要危害
  我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大、范围广、类型多、强度高、危害重。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我省水土流失面积达28.13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66.06%。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局部地区冻融侵蚀。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3.68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3.43万平方公里,冻融侵蚀面积1.02万平方公里。侵蚀强度为轻度侵蚀面积9.09万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5.96万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3.61万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4.93万平方公里。全省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7.68%。水力侵蚀主要集中在陇东庆平地区、陇中定西以及天水地区。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河西地区。
  我省水土流失主要危害有:一是水土流失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毁损农田和交通设施,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水土流失导致省内黄土高原地区塬面蚕食,耕地面积减少,耕作层变薄,土壤肥力下降,生产能力降低,增加耕作难度与农业经营成本,降低了农业比较效益;三是水土流失携带大量化肥、农药以及生产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进入水体,导致面源污染加剧,降低了水体质量,影响灌溉和人畜饮水安全;四是水土流失搬运大量泥沙淤积湖库、塘坝,增加了防洪压力,缩短了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五是水土流失导致草地沙化退化,承载力下降,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影响草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二、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性及目前具备的治理基础
  以我省陇东庆、平地区为例,其塬面沟壑纵横、崩塌、滑坡、陷穴、泻溜等重力侵蚀严重。长度大于0.5公里、汇水面积小于5平方公里的沟道有数万条,径流集中导致塬面成了水土流失的源头,长期的水土流失导致塬面缩小、沟壑深切、生态脆弱、灾害频发。例如素有“天下黄土第一塬”之称的董志塬因严重的水土流失,其面积已由原来的910平方公里减少到756平方公里,东西宽度已从以前的32公里减少到18公里,最窄处不足0.5公里。而且仍以年均损失42公顷的速度吞噬着人们赖以生存的“陇东粮仓”。为遏止我省水土流失扩展趋势,减少自然灾害发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当地群众生存发展空间,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抓紧全面推动我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显得十分紧迫。
  我省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早在1951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在庆阳的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针对黄土高塬沟壑区,提出了因地制宜的“固沟保塬,沟坡兼治,综合治理”思路,形成了在塬面、沟头、沟坡、沟底构筑“四道防线”的综合治理模式。一是形成以道路为骨架,以条田埝地为核心的田、路、林、水、村等相配套的综合防护体系;二是在沟头修筑沟边埂、排洪渠、竖井、涝池、栽植林带等拦、蓄、排、相结合的沟头防护体系;三是缓坡梯田工程,陡坡整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的沟坡防护体系;四是从上游到下游,由支毛沟到干沟应用推广。这些措施为我省大多数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另外,水土保持和防洪减灾已纳入各级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中,各地水土保持管理和防汛机构已经建立,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土流失和山洪灾害认识到位,对治理水土流保护美好家园的愿望强烈。因此,我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无论从取得的初步成效、积累的基本经验、还是从总结的治理技术、形成的社会基础等方面,已具备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治理步伐的条件。
  三、水土流失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治理建议
  近年来,我省已经开展了一些水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建设工作,但从水土流失现实来看,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困难。一是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艰巨。截止2015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仅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7.37%,且已治理区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侵蚀强度,尚未完全治理的区域,生态环境仍在不断恶化;二是投入不足,治理规模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我省仍有较大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已治理的区域治理标准低、措施不完善,不能有效抵御暴雨和山洪灾害,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塬面萎缩、沟壑发展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新上项目同样存在工程占地补偿费用、国家单位面积投资标准偏低等问题;三是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尖锐。我省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强度高,生产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破坏植被、大量弃土弃渣,使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四是水土流失监测与研究滞后。缺乏水土流失与山洪灾害监测手段,水土保持研究薄弱,与防洪减灾工作需要极不相称;五是发展不平衡,省内部分支流和内陆河流域尚未列入治理计划。
为加快推进甘肃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建议:
  一是尽快实施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项目。黄土高塬沟壑区位于我省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力有限,且属于跨地区重大项目。建议将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列入全省水利发展和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并从财政、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科目中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地方配套投资支持力度,开展连续、规模治理,以期早日取得成效。初步匡算,到2025年,现有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左右。并在较大干支沟实施山洪整治工程,实现水土流失治理与防洪减灾有机结合。
  二是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区内各级地方政府要将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依法管理,严格保护,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水土流失地区综合治理,建立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编制有关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提出符合实际的技术路线和各项治理措施的任务和建设规模。保证水土流失地区综合治理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利厅会同财政厅印发有关市县实施。
  三是继续坚持成功的技术路线,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四道防线”治理模式,实践证明是甘肃省广大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一条成功的技术路线。在推进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过程中,既要继续坚持这一成熟技术路线,同时又要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新情况新要求,不断丰富和完善治理模式。要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山洪防治、美丽乡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考虑。
  四是加大水土保持投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目前国家的水土保持项目基本上是按照每平方公里35万元的投资标准下达,要求省市县配套15万元。依据近年来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特别是塬面保护的沟头防护梯田等工程随着人工费的上涨,经费已经不能满足,造成部分项目缩减工程规模,治理效益大打折扣。今后我省要将沟头防护措施,按照单个工程项目的标准进行投资或通过省上匹配资金的形式加以保障,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投资标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
  五是加强监测评价,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甘肃省特别是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分布面广,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普惠性很强的民生工程、扶贫工程。做好这项工程离不开强大的技术支撑。建议开展综合治理的同时,要依托具有一定规模的科研基地、示范园区,按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要求,开展全省水土保持、水土流失、塬面变化、山洪灾害等动态监测和预警,为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