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暂行规定
来源: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2-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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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社省委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委员会履行职能的水平,结合社省委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社史、社章的学习,不断提高参政党意识和政治把握能力。
(二)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各级社务工作的职责,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社务工作能力。
(三)积极参加全委会及相关会议,发表意见建议,贯彻执行社省委的各项决议。
(四)积极参加调研活动或社会服务工作,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五)积极组织参加所在组织的活动。
本规定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社史、社章的学习,不断提高参政党意识和政治把握能力。
(二)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各级社务工作的职责,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社务工作能力。
(三)积极参加全委会及相关会议,发表意见建议,贯彻执行社省委的各项决议。
(四)积极参加调研活动或社会服务工作,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五)积极组织参加所在组织的活动。
本规定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