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三学社甘肃省委2014年度表彰的通知
来源: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2-0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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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员会、省直属各基层组织:
今年是社省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启动年,也是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总结先进经验,营造争先氛围,激发创先活力,社省委拟于2014年度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此次表彰活动共设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奖、参政议政先进集体奖、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
(一)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奖:大力推进坚持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新基层活动内容与形式,积极开展活动。主动吸收有代表性、素质较高的人士加入社的组织;积极培养后备干部,为社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参政议政先进集体奖: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调研,积极参与提案征集、重点课题调研等活动;上报的提案、发言材料和调研报告可操作性强,采纳率高;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积极影响。
(三)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奖: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创升社会服务平台和载体,打造社会服务品牌,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好。
(四)先进个人奖:
1.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在本学科、本行业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单位和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和认同度。
3.热爱社组织,热心社务工作,奉献精神和责任心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社务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先进集体评选采取基层申报和社省委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个人每个市委会上报3名,省直属基层委员会及定西市安定区委会上报2名,省直属各支社上报1名。社省委还将根据平时成员参与省社工作的情况,适当提名部分人选。
2.《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以书面形式盖章上报,并发电子版至邮箱:gs93zxb@163.com
3.上报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5日之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586051(组织部)
联系人:张兰桥 赵惠茹
2014年12月2日
今年是社省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启动年,也是基层组织建设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总结先进经验,营造争先氛围,激发创先活力,社省委拟于2014年度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此次表彰活动共设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奖、参政议政先进集体奖、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
(一)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奖:大力推进坚持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新基层活动内容与形式,积极开展活动。主动吸收有代表性、素质较高的人士加入社的组织;积极培养后备干部,为社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参政议政先进集体奖: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调研,积极参与提案征集、重点课题调研等活动;上报的提案、发言材料和调研报告可操作性强,采纳率高;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积极影响。
(三)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奖: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创升社会服务平台和载体,打造社会服务品牌,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好。
(四)先进个人奖:
1.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在本学科、本行业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单位和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和认同度。
3.热爱社组织,热心社务工作,奉献精神和责任心强,积极组织和参加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社务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先进集体评选采取基层申报和社省委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个人每个市委会上报3名,省直属基层委员会及定西市安定区委会上报2名,省直属各支社上报1名。社省委还将根据平时成员参与省社工作的情况,适当提名部分人选。
2.《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以书面形式盖章上报,并发电子版至邮箱:gs93zxb@163.com
3.上报时间:截止2014年12月15日之前。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586051(组织部)
联系人:张兰桥 赵惠茹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