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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省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作风问题反映受理流程办法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5-15 08:5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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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作风问题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安排部署,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级和各基层组织、广大社员监督,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结合社省委工作实际,现就作风问题反映受理流程和办法规定如下:
        一、畅通受理渠道。社省委通过设置意见箱、投诉反映电话、电子邮箱、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受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和投诉反映。由分别社省委办公室、组织部负责管理。受理方式及公开信息:
        意见箱地址:社省委办公楼内
        投诉反映电话:0931—8586059
        电子邮箱:gs93bgs@163.com
        网络平台: www.gs93.com
        二、明确责任时限。社省委办公室负责受理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和梳理汇总,并在第一时间向社省委主要领导汇报具体情况。按照社省委领导指示安排,由相关部(室)负责人抓好整改落实。对实名投诉反映的问题或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回复投诉反映人;若需要进一步核实、研究的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各部(室)要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报社省委领导和办公室。
        三、明确回复方式。书面投诉反映并留有通讯地址的,必须书面回复投诉反映人;电话投诉并留有联系方式的,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回复;通过网络信箱或网络平台投诉反映的,以相应的网络方式回复投诉反映人。
        四、明确工作职责。投诉反映问题凡涉及违规违纪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请主要领导审定,由社省委组织部负责核实。若问题属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
        五、严肃工作纪律。对投诉反映的个人信息,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查实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