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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九三学社2005年提案4

来源: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7-12-20 00: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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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国扶少数民族贫困县

 

“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情况的调研

 

九三社甘省委员会

 

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开展教育扶贫,对基础教育的普及产生了拉动作用,贫困儿童的辍学现象得到了缓解。为了总结我省国扶少数民族贫困县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经验,发现问题,九三学社甘肃省委会对经济相对落后、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的临夏州进行了调研,对该地区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情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将调研得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和主要措施

自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以来,临夏州有近11万多名农村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占该州贫困生总数的36%左右。“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使学生受益、农民减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提到"两免一补",当地的教育工作者和农民在提到“两免一补”时无不拍手叫好。他们认为,“两免一补”政策的出台,减轻了贫困家庭教育支出的压力,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率,让许多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巩固和加速了贫困地区“普九”的进程,也让农民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

在“两免一补”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当地政府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有些做法和措施值得我省其它地区借鉴和推广。

(一)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对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严格。为了做好这项“民心工程”,临夏州所属各县、乡镇、学校做了大量的宣传。一是通过标语、广播、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党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二是通过在校内办宣传栏及师生大会进行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庭了解 “两免一补”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让广大受助学生真正体会了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组织有力,机构健全。 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两免一补”工作,深刻认识到这一政策的重大意,并作为对贫困学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狠抓落实。所辖各县市政府成立了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两免一补”及贫困生救助工作。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两免一补”日常工作。

(三)目标明确,标准清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从几个方面对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1.父母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2.家庭依靠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3.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军烈属子女;4.特困残疾人子女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5.父母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6、家庭年纯收入不超过600元等。

(四)收费公开,监督到位。当地政府要求学校坚决贯彻“一费制”收费制度,严禁学校乱立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要求学校把收费证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受助学生名单和金额上墙向社会公开,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每学期对乡(镇)和县直各校实施“一费制”和“两免一补”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五)学校重视、工作扎实。为了摸清、摸准贫困生底子,各学校进行了扎扎实实的工作,开展了广泛的社会调查。初步掌握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根据贫困程度,分类建立贫困生档案。各学校的调查汇报材料和学生的救助申请,进行严格地审核。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各校的在校学生数和贫困学生数分配资助名额。各校由村委会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定额人数,认真研究审查,确定资助对象。在这项工作当中,评审小组特别是学校教师进行了深入、细致、严谨的工作。

二、调研过程中了解到的一些问题

通过我们的调查与了解,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过程中,我省国扶少数民族贫困县还存在如下问题和困难。

1、贫困学生面大,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数占贫困生总数的比例相对于其他省还偏小。受省、地、县财力影响,接受“两免一补”的贫困学生十分有限,部分贫困学生仍然没有得到政策的照顾。据和政县新营乡的调查情况看,有近20%的年收入低于600元的贫困家庭学生不在“两免一补”之列。

2、基层学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操作有一定难度。中、小学普遍感到要在假期短时间里准确确定“两免一补”对象难度特别大,不仅时间紧,而且因为仅靠教育部门一家也很难办好。教师要利用假期备课,时间紧迫,个别贫困家庭路途崎岖、遥远,摸清其中的贫困学生身感力不从心。因此在确定对这些新入学的“两免一补”对象时很难把准。二是对人均纯收入低于600元的贫困家庭学生把握不准。虽然政策上给出了明确界定,但是如何弄清纯收入低于600元的家庭,实在是非常困难。对于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大部分学生的家庭相似、贫困状况相似,贫困程度难以鉴定,无论确定谁为“两免一补”对象都行,这样得到救助的学生、家长高兴,得不到救助的学生、家长有意见,以至出现同一村子里条件相似家庭的学生,有的得到资助,有的没有得到资助;或者同一家庭,一个年级的孩子是“两免一补”对象,读另一个年级的孩子却未享受的现象,影响了“两免一补”的资助效果。

3、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到位难,且反映补助额度太低。根据国家“两免一补”政策规定,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资金是由县市级地方财政负担的。预算资金和实际到位资金差距大,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地县配套资金不成比例,造成部分贫困寄宿生补助费难以落实,无法切实改变这些贫困学生的困难现状。

4. 由于“两免一补”资助名额有限,一些群众见利相争。个别学校出现了附近的少数学生家长到学校为利争吵的现象,并声称:“以后我们也不交钱了,反正是义务教育,不交钱也得上学,看学校怎么办”,这无疑给学校收费带来了难度。少数民族地区绝大部分农民比较贫困,且经济收入差距不大,当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得到救助后,邻居心理不平衡,引起意见和矛盾。

三、我们的想法和建议

1、我省国扶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通过“两免一补”所提供的资助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还有一定难度。必须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和义务教育法的普法工作,使贫困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受教育对子女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必须把政府促进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和农民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才能切实提高“两免一补”政策的教育扶贫效果。

2、在做好“两免一补”工作的同时,促进民间救助受援捐赠工作。广泛发动单位、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助学,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筹措更多的资金,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救助,有书可读。

3、加大救助比例和额度。由于贫困山区贫困生面大,建议加大救助比例和额度,保证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救助人员的培训,让每一位执行者深入透彻地理解“两免一补”的精神,使操作进一步规范化。
  5、进一步加大监督。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评审、公示、建档、发放等制度,使“两免一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学校乱收费问题,减轻农民和学生的负担,提高了学生的入学率,但在给农民和学生减负的同时,使学校日常办公经费变得紧缺,各种教育教学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建议大幅增加财政在基础教育上的经费拨款,整体改善我省国扶少数民族贫困县中小学校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