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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地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发言

来源: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 作者:张鸣实 发布日期:2014-05-26 10:1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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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根据此次月协商会要求的内容,结合我社的相关的调研,代表九三学社省委会做《关于民族地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发言》
目前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落后,历史欠账大。地处偏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本,资金缺口大,历史债务比较多,运行负担重。取暖设施配套困难,职工生活用房缺乏。
    2.地方财力薄弱,投入不足。地方财力薄弱难以满足对投入需求。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各级财政尚未建立起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来补偿缺口和不足。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布局和结构不够合理,医疗卫生服务半径大,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不高,常见病、多发病不能很好地就近就地医治。全民健康教育、国家免疫规划、各类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保障力差。  
    4.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条件艰苦、医疗层次低、学习提高机会少、专业发展前途不大,人才吸引难、留住难、成长慢,致使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好大夫少,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缺乏。
主要建议
    1.国家省上要出台倾斜优惠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加大配置基本设备和附属设施,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及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国家、省上能尽快列支补助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债务化解工作。今后经批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不能再形成新的债务。
    2.全省实施民族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和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出台民族地区卫生教育和执业医师优惠政策,设立“民族地区卫生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在省内外大学开办民族班,定向培养当地农牧村全科医生。吸引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将其学费(助学贷款)予以补助(代偿)。强化民族地区医务人员的在职继续教育,对乡镇、村及社区卫生院(室)人员实行全员岗位培训。要大力扶持民族医药发展,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在职的中、西医药人员学习民族医药。坚持医疗卫生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民族地区基层服务规定。深化对口协作、帮扶,加强省级医院和民族地区医院人才的合作交流,建立民族地区三级医院间的定期巡诊和轮训机制。放宽乡镇(社区)、村两级医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实行“地方粮票”,放宽学历要求,免予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
    3.制定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待遇留人。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用于乡村医生收入。将村卫生室也逐步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范围,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适当提高省级财政对基层医疗人员月补助标准。